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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方案

来源: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3-3-22 14:18:18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为推进高职院校招生改革的试点工作,探索多元化选拔录取高职人才的办法,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继续进行部分高职招生计划的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现特制定单独招生方案如下: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二)学院成立由院领导负责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集体研究决定。

(三)成立招生录取信访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整个过程的纪检、监察工作;及时查处录取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事件。

(四)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的文化考试及面试工作,严格按照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查分、面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和面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同时注意面试教师的选派和培训,特别注意面试成绩及标准的公平公正性。

(五)成立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确认考生报名资格及录取相关工作。

(六)成立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工作小组,负责考试试卷、场地的安全保卫与值守,车辆停放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七)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和面试工作。凡当年有直旁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八)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招生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二、招生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四川省普招统一高考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计划

学费标准

(元/年)

普通高中

职高(中专)

1

计算机通信

信息一类

3

30

4100

2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信息二类

3

30

4100

3

图形图像制作

文理兼收

信息一类

3

20

4100

4

金融保险

文理兼收

财经商贸类

3

20

3700

总计

100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注:1、收费标准以当年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执行。

    2、具体专业和计划数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范围

四川省的普高生和中职生

五、报名条件

报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已参加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取得考生号的学生。

(三)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鉴于图形图像制作的专业特性,需考生无色盲、色弱,有美术基础者优先录取。

六、报名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要求并下载填写《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考生也可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每位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是否同意调剂录取。

七、考生资格审查

(一)学院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

(二)参考学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在学院规定时间到校进行考试身份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1.《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4张,并提交以“考生报考专业+姓名”为文件名的电子照片1份。

八、收费标准与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具体费用以当年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2.缴费方式:①现场报名者,须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②网上报名者,须通过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通过银行缴纳费用时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龙舟路支行;账户: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账号:4402 2410 0902 4901 221。

九、考核办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由学院自行命题,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考试,总分200分(语文、数学各占70分,英语60分)。命题依据为《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升学考试大纲》。

3.考试时间:150分钟。

4.考试地点: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5.考试内容:(二)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分专业按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潜质、沟通能力和个人特长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十、录取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各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将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总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

(三)学院对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对于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依次从二志愿和调剂志愿中补充。

(四)在艺术、体育方面有突出特长者,凭高中或中职教育阶段的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五)通过学院网站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考生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十一、相关规定

(一)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

(三)已被我院录取到单招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学院其它专业。

十二、时间安排

(一)2013年3月16日—4月14日,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确认以缴费为准。现场报名者,须现场缴费;网上报名者,须通过银行缴费。

(二)2013年4月15日,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三)2013年4月16日,通过学院网站公示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

(四)2013年4月19日,公示名单中的考生到学院进行身份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五)2013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4:00~18:00面试。

(六)2013年4月26日,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单独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考生同时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七)2013年4月29日~5月5日,通过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三、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四、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五、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4671557(李老师), 84782789(崔老师) 84673472(胥老师)

传真:028-84782321

学院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536号

学院网址:http://www.sptc.cn

说明:本方案最终根据教育部文件,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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